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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互联网+流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商务局  2018-05-17【打印该页】

邓州市“互联网+流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河南省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扶贫步伐,探索精准扶贫新路径、新模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精准扶贫总体部署,把“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引入农村,进一步拓宽贫困农民的增收渠道,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实现脱贫致富。

二、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落实《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邓州市产业扶贫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邓政〔2017〕73号)文件,支持、鼓励农村电商发展。2018年,在全市各乡镇(区)发展电商服务站100家,并优先选择贫困户作为劳务对象,确保年收入达到脱贫标准。

(二)方法措施。

1.加快农村服务站点建设。农村服务站经营人员由各乡镇负责推荐,优先在我市贫困村、贫困户中选择,主要在年龄16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电脑操作经验,对电商感兴趣且无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服务站按照统一标准建设,验收合格后,每个站点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力争到2020年各网点能够带动其他1-2户贫困户完成脱贫。市扶贫办负责完善考核制度,定期督查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发展高品质特色产品。通过把控市场导向,发挥区域特色,提升产品质量等方式来培育网销品牌,达到提高销量,持续增收的目标。一方面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与电商企业合作,引导支持贫困村所在乡镇培育适合网络销售的地方特色产品,打造地方品牌。另一方面,全方位做好贫困村自产特色产品的网销服务,抓好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杜绝质量隐患。市工商、农业等部门负责指导企业,对我市支柱产业和特色产品进行创新研发和打造包装;市科技、质检、食药等部门负责指导帮助企业开展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QS认证,通过原产品的提档升级来提升产品的品质、价值和市场影响力,重点发展适宜网络销售的特色产品。

3.构建物流仓储配送网络。整合物流资源,引导各快递企业优化物流配送布局,通过物流补贴、税费减免、扶持帮助等方式鼓励物流企业在乡镇(区)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并扶持其优先在贫困村设立电商服务站,有效解决农村电商发展“最后一公里”问题。

4.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鼓励我市现有大型电商企业开展培训服务,重点将具有学习能力的贫困户、残疾人、农村待业青年、退伍士兵等人员作为培训对象,通过专业培训,帮助其学习电商知识,掌握电脑操作技术和专业化运作手段,使其能够自主经营网店。结合省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对开展电商培训服务的企业,依据标准给予补助。同时,督促其做好后续服务、指导工作。

三、组织实施

该项工作自2018年4月启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上旬)。

由市商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成立专项推进机构,推进工作开展。各乡镇(区)政府按要求做好方案的学习贯彻和具体落实工作,让方案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9月下旬)。

各乡镇(区)负责确定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的位置,要优先从贫困村、贫困户中筛选,并于5月15日前将确定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基本信息按固定格式统一上报市电商办(市商务局4楼)。并由市电商办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查看,于5月底前完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摸底、调查、确定工作。对于确定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各电商企业要按照要求做好服务站选址、电脑等硬件设施购买、人员组织培训等工作,确保9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营运。同时,对于所分包电商服务站经营人员的培训,必须围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技能掌握、品牌管理、商务谈判与推销技巧、搜索营销等多方面内容开展,并定期组织交流活动和后期登门服务,全方位提升经营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下旬)。

市政府将组织由市扶贫办、财政局、电商办、各乡镇(区)政府等部门组成的验收专班,按照建设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村级服务站、示范站拨付专项补贴资金。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区)要高度重视电商扶贫工作,明确一名副职专项负责,并于4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报送至市电商办公共邮箱(dzsdsb@163.com)。同时,要深化宣传引导,树立先进典型。一是切实加大对农村电商的宣传力度,宣传推广电商扶贫项目,促进低收入农户充分了解农村电商。二是要深入挖掘电商扶贫推进中的典型做法,树立低收入农户网络创业典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三是要勇于创新服务方式,大胆实践、善于总结,及时将扶持低收入农户网络创业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提高,上升到制度层面,从而形成服务电商扶贫的长效机制。另外,在村级服务站经营方面,若经营人员为贫困户的,按照政策予以支持,保障其脱贫。若不是贫困户的,要提高标准,要求其带贫1-2户,负责其脱贫,脱贫后可考虑给予一定奖补。

 

附 件

服务站经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乡镇名称

 

行政村
名  称

 

照片

服务站
位  置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是否党员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特  长

 

有无违法乱纪记录

 

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

 

有无计算机操作经验

 

备注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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