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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用地支持 
市政府办公室  2018-03-09【打印该页】

用地支持

一、单独供地项目

1.对世界500强、国内行业30强、上市公司以及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且投资强度达到行业规定标准,优先供地并给予以下支持:

邓州市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平台,可根据投资方需要,通过土地、厂房价值阶段性入股或资金阶段性入股的方式,助推企业建设发展,并在约定期限内依约退股。

2.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项目,投资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市政府视项目投资强度、企业发展前景和建设周期等情况,扶持不同额度的科技研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二、入驻标准化厂房项目。对符合主导产业但固定资产投资达不到1亿元的项目,原则上入驻市产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园区),厂房租金第一年免收,第二、第三年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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