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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0-05-04【打印该页】

邓政办〔2010〕32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交通 文明示范路创建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30日印发  

(共印30份)   

邓州市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积极推进我市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改善和提高全市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展示邓州的良好形象,市政府决定自2010年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河南省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标准为依据,以完善公路设施,制止公路“三乱”为措施,以改善和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为目标,以社会群众为依托,调动农村公路沿线乡镇办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围绕“畅、洁、绿、美、安”的要求,构筑通畅、安全、舒适、优美的农村公路行车环境,促进和带动我市文明和谐交通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创建任务

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遵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量力而行、逐步发展的原则,将我市2008年以来新改建的部分县乡公路和主要的通村公路,作为我市首批创建的文明示范路路段,共分两个层次进行:一是白元路、赵裴路、邓汲路、大路武至堰子赵楼公路四段,总长45.5公里,作为县乡公路文明示范路路段进行创建;二是腰店乡经济开发区道路、汲滩镇东循环圈道路作为通村公路文明示范路路段进行创建。两批示范路段共涉及湍河办、白牛乡、夏集乡、腰店乡、穰东镇、汲滩镇、十林镇、张村镇8个乡镇办。具体任务如下:

1、白元路,长9.5公里,混凝土路面宽5米,路基宽7—8.5米。其中:汲滩镇段6.4公里、白牛乡段3.1公里。

2、赵裴路赵河店至夏集桥段,长8.3公里,混凝土路面宽6米,路基宽8—9米。其中:穰东镇段6.5公里、夏集乡段1.8公里。

3、邓汲路,长17.8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宽7米,路基宽9—12米。其中:汲滩镇段3公里、腰店乡段9.6公里、湍河办事处段5.2公里。

4、大路武至堰子赵楼公路,长9.9公里,混凝土路面宽5米,路基宽7—8米。其中:十林镇段7.5公里、张村镇段2.4公里。

三、工作标准

按照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标准,创建路段路面病害处理及时、规范,常年保持路面平整、无影响行车的明显病害。公路两侧路肩整洁,边沟畅通,整齐成线,边坡坡面平整稳定。具体标准如下:

1、路肩培土及整修

路面宽为6米的道路,路肩培土宽度不低于1.5米;路面宽为5米的道路,路肩培土宽度不低于2米;主要通村公路路肩培土宽度不低于1米;创建路段路肩缺土的地方必须补齐,路肩培土高度要求松土与路面平,不高于路面。

该项工作由所属乡镇办负责实施。

2、路肩硬化及砼镶边带

所属创建文明示范路路段的路肩统一要求用白灰土或泥结碎(砾)石硬化,宽度根据路肩线形按1—1.5米实施,但不低于1米,厚度不低于15公分,高度与路面水平,但不高于路面,横坡度略大于路面横坡。两侧硬化路肩外沿各做15公分宽混凝土壤边带。

该项工作由交通部门负责实施。

3、路面养护及病害处治

及时处治创建路段的路面病害,做好路面预防性养护和保洁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该项工作由交通部门负责实施。

4、边坡、边沟整修

道路两侧边沟要求畅通,整齐成线,边坡整齐成面,无边沟的要按照标准开挖边沟并整修到位,边沟上口宽不低于2米,深度不低于80公分,沟底宽不低于50公分,两边边坡坡度为1:1。过街、过村路段要求开挖硬边沟。全面清除乱堆乱放、马路市场,纠正过街、过村路段的居民在公路用地内倾倒垃圾行为,清理路肩、边沟内的垃圾,清除有碍交通安全的堆积、遮挡物等。

该项工作由所属乡镇办负责实施。

5、路林绿化及刷白

①辖区内现有行道树的空白路段,由所属乡镇办及时进行路树补栽,目前虽已错过植树的最佳时期,但可以采取带土移植的办法进行补栽。

②创建路段需栽植的常青树、灌木、花草等装饰性绿化,由交通部门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进行栽植。

③已绿化的路林,由交通部门按照不低于1.5米高度统一进行树干刷白。

6、标志、标牌、标线的设置及安装

做好创建路段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创建路段公路交通设施标准化,统一规范交通标志、标牌及标线,交通标志设置位置适当、准确、醒目、美观。所有创建路段需设置的标志、标牌,路面中间的标线及路面两侧的路缘线,必须一次设置到位。

该项工作由交通部门负责实施。

7、违章建筑的整治

确保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无违章建筑和各类广告,无未经公路管理部门审批、不符合交通安全规范的公路平交道口。对于公路两侧违章建筑及堆积物的清除,交通部门负责公路边沟以内的清理,所属乡镇办负责边沟以外的清理。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2010年4月30日至5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声势,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

1、2010年5月6日至5月25日,各乡镇办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层层抓好落实,全面完成路肩培土,边坡、边沟的整修任务,并对照目标任务和标准进行自检完善。

2、2010年5月26日至9月20日,交通部门要按照标准对创建路段的路肩进行硬化,标志、标牌、标线设置齐全并安装到位,同时对照目标任务和标准进行自检完善。

3、2010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市政府将组织专人对各乡镇办创建路段进行统一考评验收。

(三)巩固提高

2010年10月中下旬,市政府将召开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对于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查找不足,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水平,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并形成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将成立市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主体对各乡镇办的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具体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

(二)检查验收

1、由各乡镇办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创建任务,对照创建标准,于2010年9月20日前完成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市交通局。

2、由交通部门将各乡镇办自检情况汇总上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0年9月21日至9月30日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各乡镇办创建路段进行检查验收。

3、验收时,检查验收组将按照《邓州市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各乡镇办创建路段进行统一评比打分。主要检查路面、路基、路肩、边坡、边沟、排水设施、桥涵构造物、标志标线、公路绿化等的管养质量及路域环境,所有创建路段全部检查。

4、检查验收完成后,检查验收组要及时向各乡镇办反馈检查意见。

(三)严格奖惩

1、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验收评定共分优、良、次、差四个等级,只有达到优、良标准的路段,才能通过文明示范路创建验收。

2、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将列入各乡镇办交通建设目标考核,对于通过检查验收的乡镇办,由市政府统一颁发文明示范路牌匾,并按优等路1200元/公里、良等路800元/公里的标准进行奖励,奖金主要用于奖励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有功人员。此外,创建合格的乡镇办,年底政府目标考核时将给予10分的加分;创建不合格的乡镇办,年底政府目标考核时将给予20分的减分,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3、创建期间,对于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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