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民宗[2010] 3号
宗教界中青年教职队伍培训计划
各宗教团体、活动场所:
根据上级要求,为培养一批道德人品好、素质高、宗教学识高、爱国爱教的后备教职人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维护稳定、共同进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宗教工作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宗教人士手中,经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对我市宗教界中青年人士进行培训,现将培训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宗教中的爱国爱教的中青年教职人员,注重培养宗教场所负责人、传道员、阿訇、道士、道姑、和尚、居士及各乡镇教务组负责人和各宗教协会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培训时间和形式
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培训和引导锻炼相结合的形式,以集中培训为主。每位参加培训的人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具体计划安排:培训从4月开始,至12月结束,计划开办3期培训班。其中基督教每年在4月和12月农闲时节,对全市基督教场所负责人,传道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学习培训。市局对全市宗教界人士培训班二期,4月10日至4月12日和5月15日至5月17日。地点都在市基督教中心教堂。各乡镇办的培训要按照市里的精神,分别对所辖范围的宗教人士进行一次培训,可以举办培训班或以会带训等形式,各宗教团体要注重对中青年教职人员进行锻炼,在工作中给他们压担子,培养他们独立工作的能力,为宗教界后继筹备人才。
四、培训要求
各宗教团体、活动场所要加强领导,按照局里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邓州市民族宗教局
201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