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民宗〔2009〕5号
关于邓州市基督教举办神学知识学习班的
批 复
邓州市基督教“两会”:
我局收悉你处呈报的“邓州市基督教关于2009年度春季举办神学知识培训班的请示”后,市局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1、同意你处举办神学知识培训班。时间为2009年2月11日至2009年3月11日,为期一个月。
2、在学员中宣传国家宗教政策与学习神学知识要同步进行。教职人员既要宣讲神学知识,也要宣讲国家宗教政策,使每一位学员达到既爱国又爱教。
3、教职人员不得宣讲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4、教职员工,学员都必须遵守你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及时将学习班期间的有关学习、生活情况上报市民宗局。学习结业后及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民宗局。
邓州市民族宗教局
二OO九年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