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 邓州市把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抓住春季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宗教场所安全检查,拉开了宗教场所安全年活动的序幕。
一是加强领导。市乡成立宗教场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市乡主抓领导任组长,统战、民宗、安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行政村、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设专职安全员,形成“双三级”安全领导网络,加强了安全年活动的领导。
二是创新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突出主体在基层和场所,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任务,强化责任;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安全标准,创新宣传方式,牢固安全意识。同时与民族宗教争创活动、和谐寺观教堂建设结合,纳入考核体系,增加工作的主动性。依据《安全事项检查目录指引》(分为12个大类、54个小项),进行安全检查。
三是强化管理。由政府督查办牵头,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设立台账,记录在案,全市通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坚决杜绝安全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