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项目:
1、事项名称:举办宗教培训班
事项编码:F3001
设定依据:举办宗教培训班依据《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一条:“省、省辖市、县(市、区)宗教团体举办宗教培训班,应当分别向省、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条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法定实施主体:邓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或邓州市民族宗教局
重要说明:1、培训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2、宗教团体、宗教院校以外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宗教培训班。
2、事项名称:地方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
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
事项编码:F3002
设定依据:地方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
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依据《河南省宗教涉外事务管理办法》笫六十一条“接受外国捐赠宗教书刊及其他制品,由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向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向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报国家宗教局审批。”
法定实施主体:邓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或邓州市民族宗教局
重要说明:接受外国捐赠的宗教书刊及其他制品,仅艰于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内部使用,不得复制和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