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涉及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等10个方面,80个检查项目,329种检查和评价。主要的指标是:
<1>市爱卫会办公室机构健全。
<2>市、区爱卫办具备相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配备相应的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3> 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5%。
<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5%(县级市须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正常运转)。
<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
<6>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
<7>鼠、蚊、蝇、蟑螂有两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8>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运行机制健全。
<9>近两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10>城市辖区内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