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3月—2013年12月。上半年,穰东镇完成编制国家级生态乡镇规划并完成申报任务;白牛乡达到省级生态乡镇标准并获命名;其他26个乡镇(街、区)完成编制省级生态乡镇规划并完成申报任务。 下半年,各乡镇(街、区)对照规划组织实施。
(2)2014年1月—2014年12月。穰东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并获命名,白牛乡完成编制国家级生态乡镇规划并完成申报任务,其他26个乡镇(街、区)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并获命名;中心城区(花洲街道、古城街道、湍河街道)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并获命名。
(3)2015年1月—2015年12月。围绕省级生态市建设24项指标和基本条件,进行检查、整治和完善;4月份完成申报验收材料,5月份完成向省环境保护厅申请验收,年底前通过省环保厅正式验收并获省级生态市命名。白牛乡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并获命名;其他26个乡镇(街、区)完成编制国家级生态乡镇规划并完成申报任务。
(4)2016年1月—2016年12月。各乡镇(街、区)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并获命名。
(5)2017年1月—2017年12月。4月份完成申报验收材料,5月份完成向国家环境部申请验收,年底前通过国家环保部正式验收并获国家生态市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