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汲滩镇人民政府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邓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现有(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贫困户) 户乙方(姓名) 经甲方核查,乙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为使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如经鉴定农户危旧房屋属于D级危房,经批准后乙方按选址要求和面积控制按规划、质量、安全、进度要求建住房,并拆除现有危旧房屋,保证一户一宅。(房屋面积标准要求: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三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安全:新建房屋情况不得使用简易房和泡沫板房。)
2、如经鉴定农户危旧房屋属于C级危房,经批准后,乙方应在规定时间范内对现有危旧房屋进行维修加固。修缮加固房屋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墙体、房顶、梁柱维修,保证主体结构安全达到居住和使用要求。
3 、危改农户房屋在规定时间建好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甲方将危改补助款根据事实方案规定拨付给乙方。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通过农户一卡统一发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危改户存档一份。
甲方:汲滩镇人民政府 乙方: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