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a) 对产业集聚区规划调整方案进行系统分析,识别产业集聚区初期阶段开发活动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可能制约本次规划调整方案实施的环境因素。
b) 分析确定扩规后产业集聚区主要相关环境介质的环境容量,研究提出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c) 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扩规后集聚区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规模、工艺和布局的合理性,优化污染物排放口及排放方式。
d) 根据规划区初期阶段建设成果及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找出初期阶段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同时结合本次规划调整方案分析,提出替代方案和减缓措施;
e) 进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分析,尤其进入集聚区的中期阶段——展开期,规划区内水的再生与回用问题应提上日程;
f) 从环境承载力、环境容量、预测结果、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等方面综合论证扩规后规划区的选址、布局、规模和产业结构的合理性,并提出规划调整意见或替代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次评价针对规划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宏观层次的评价。通过本次评价,把握规划调整方案与区域相关规划的协调性、产业集聚区扩规后选址的合理性、产业集聚区规划方案调整后产业定位的合理性、布局的合理性,以及通过核算规划期内产业集聚区最大可能的污染排放量和资源消耗量,对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定量预测和定性评价。
经分析,规划调整方案与上层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基本符合,评价结合产业集聚区初期阶段发展成果、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对集聚区规划调整方案的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功能分区等逐一给出调整意见。评价认为邓州市产业集聚区规划调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划开发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总量控制的原则,对入区企业进行严格筛选,对污染进行严格控制,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开源节流节能减排,提高新鲜水重复利用率、废水净化率及中水回用率,重视区域内环境生态建设,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减缓或避免环境污染影响的措施,并达到规划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经修改后本次规划调整方案可行。
负责单位:邓州市环保局
联系人:田原
联系电话:13683990178 邮箱:tianyuan040719@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蒋宗园
联系电话:0377-63893950 邮箱:nyhbs2005@163.com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