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报2016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zdxmb      发布时间: 2015-09-28

豫政重点办〔2015〕31号 关于选报2016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遴选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09〕1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3号)的规定,现就选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三大战略”、完善“一个载体”、构建“四个体系”、夯实“六大基础”、实施“十三五”规划,来谋划遴选重点项目。更加突出项目质量,强化重点项目的引领带动支撑作用;更加突出要素保障,集中有限要素资源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更加突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行业、地区平衡协调发展;更加统筹当前与长远发展,确保有效拉动即期投资增长,牢固奠定长远发展基础,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进程,让中原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出彩做出贡献。

二、A类重点项目选报

(一)选报范围和条件

1、选报范围:国家布局的重大项目,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重大生态工程和节能减排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中央和省投资项目,其他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项目。

2、基本条件: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安全、节能等政策,符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商务中心区与特色商业区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必须符合《2016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A类)选择指导目录》(见附件)规定的具体条件,省直管县(市)标准可适当降低。必须具有合理的项目建设工期,除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外,项目建设工期一般应控制在3年以内,建设工期超过3年的,只选报在近3年内能够建设实施的部分。

3、分类及标准:A类重点项目按行业分为铁路、公路、民航、内河航运、电源、电网、油气管道、新能源、农林水、信息化、城建、生态环保、民生、社会事业、工业、高新技术、服务业17类。每类项目按实施进度分为竣工、续建、拟开工、前期项目4种。竣工项目是指当年计划全面建成投产(用)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上年度在建,当年继续建设但不能全面建成投产(用)的项目;拟开工项目是指当年预计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前期项目是指当年重点推进手续办理、无法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申请竣工项目的须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并在2016年底前全面建成投产(用);申请续建项目的,须各项前期手续基本完备,并在2015年底前实质性开工建设;申请拟开工项目的,须已取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申请前期项目的,须投资方和建设内容已确定。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项目和列入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外,其它项目原则上不列前期项目。

(二)选报要求

1、要高度重视选报工作。重点项目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于拉动投资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规划实施意义重大。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动员部署,认真组织选报。要紧密结合全省或本地区、本行业实际,与实施三大战略、完善一个载体、构建四个体系、夯实六大基础等全面衔接,认真筛选推荐项目,确保项目质量。

2、要注意突出选报重点。把A类重点项目的选择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着重选报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重大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高成长性服务业、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民生和社会事业等重要、重大、重办的项目。进一步提高A类重点项目中现代交通、信息网络、水利支持、能源支撑、生态环境等六大基础项目的比重,适度选择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民生和社会事业领域中投资规模大、优势突出、需要省级层面着力推进的重大项目。

3、要科学制定年度目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有关单位要全面准确掌握所荐项目情况,对拟选报的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查看,对拟开工和竣工项目详细听取汇报,全面掌握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和2016年建设推进计划,准确落实项目开工、竣工具体日期,科学确定项目季度、年度投资目标和工程形象进度目标,确保建设目标落实的可行性。竣工项目、续建项目和计划上半年开工项目的年度投资目标,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

4、要严把项目遴选关。在项目遴选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国土、环保等有关方面意见,确保符合相关日博体育在线,日博体育官网。对不符合集约节约用地要求的、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选报;对不符合规定的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商业性住宅项目,钢铁、有色、水泥、纺织、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单纯扩能项目,一律不得选报;对已列入2015年A类重点项目中,不符合目前最新产业政策、土地、环评等政策要求的项目、当年没有明显进展的项目以及在2015年底前可建成投用的项目,一律不再选报。工业项目原则上应位于省定产业集聚区或专业园区内,并符合其产业主导方向。要严格审核业主资信、资金筹措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确保项目建设目标能够实现。

(三)选报方式、程序和时限

1、方式。均通过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系统进行选报,具体操作方法省重点项目办将组织专题培训。

2、程序。第一步,由项目业主单位进入申报系统填写并提交《2016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A类)申请表》及相关手续批准文件照片。暂无业主的项目可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有关单位直接填报。已列入2015年A类重点项目的也需要重新申报。

第二步,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或省行业主管单位对《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查,并通过申报系统将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提交省重点项目办。同时,要报送《拟列入2016年度河南省重点项目(A类)基本情况汇总表》(可从申报系统中导出,统一用A3复印纸打印)纸质版,并以便函形式报送省重点项目办(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903室),每单位限报一次。

第三步,由省重点项目办组织遴选,提出初选名单,经反馈申报单位并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建议名单上报省政府审定。

3、时限。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行业主管单位申报(含便函及汇总表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B类重点项目选报

适度扩大B类重点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各地要认真抓好B类重点项目的遴选工作,确保在2016年元月底前按照A类重点项目《汇总表》格式汇总后,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函报送省重点项目办备案,电子版请发至slslpb@126.com信箱。B类重点项目统一纳入全省重点项目建设月报表系统,请各地做好相关原始数据的统计、报送,做到客观、准确。

联系人:史磊  张瀚元

电  话:0371—69691202  69691222

 

附件:2016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A类)选择指导目录

 

 

 

2015年9月21日

附  件

 

2016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A类)

选择指导目录

 

一、产业发展项目

(一)先进制造业项目

1、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2、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和可穿戴智能终端产品等电子信息及配套项目;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食品、现代家居、服装服饰等高成长性制造业龙头项目;

4、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冶金、建材、化工、轻纺等传统支柱产业改造提升和精深加工项目。

(二)高成长服务业项目

1、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列入国家或省专项规划的全省或区域性大型综合物流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大型航空、公路、铁路运输及仓储物流配套项目,保税、口岸、快递、冷链等特色专业、大型行业物流项目;

2、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文化产业、旅游、金融项目;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科技研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创意设计、健康养老等新兴服务业项目;

4、总投资10亿元以上列入全省规划的中心商务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项目。 

(三)现代农业项目

1、2万亩以上高标准粮田工程及配套工程;

2、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现代农业、都市生态农业等项目;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扶贫开发项目。

二、六大基础项目

(一)现代交通系统项目

1、干线及支线机场建设项目,投资5亿元以上的通用航空项目;

2、铁路建设项目和总投资超过5亿元的铁路专用线项目;

3、高速公路项目,5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2亿元以上的公路客运场站项目;

4、内河航运项目。

(二)能源支撑系统项目

1、列入国家或省规划的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项目,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或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2、电压等级22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国家投资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城市110千伏电网项目;

3、经国家和省核准的跨区域油气长输管道,以及重大储备、调峰设施等输配体系项目;

4、大型炼油设施建设或扩能改造及主要配套项目;

5、总投资5亿元以上符合我省规划的能源替代、生物质能源、新能源项目。

(三)水利支持系统项目

列入国家或省规划的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中型水库、调水工程、引黄调蓄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建灌区工程、主要防洪河道治理工程等项目。

(四)信息网络系统项目

列入国家或省规划的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信息类基础设施项目。

(五)生态环境系统项目

1、列入国家和我省规划的单个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生态修复、生态提升等项目;

2、南水北调水源地水质保护项目;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城市河流清洁项目。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1、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2、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3、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

4、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5、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6、中心城市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四、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

1、总投资5亿元以上省直单位负责管理建设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体育、公共科技平台等项目;

2、利用国家或省财政性资金由省直单位负责管理建设的政法、就业、养老、救灾备灾等公共服务和安全体系等项目。

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项目

实验区内重要的产业项目、重大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六、其他项目

总投5亿元以上的国家专项债券支持项目、列入国家重大工程包项目、省级PPP示范项目,利用国外贷款且已列入国家当年计划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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