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冯玲塑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重备)
信息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工业科      发布时间: 2017-07-21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项目编号:豫直邓州制造[2017]21137
预先核准名称:邓州市冯玲塑业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邓州市冯玲塑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重备)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第28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邓州市彭桥镇赵河村
        二、建设主要内容:项目新建生产车间、成品库、仓库及其他辅助设施;引进国内先进生产线2条,形成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产能;以废旧塑料编织袋、塑料薄膜、塑料容器等为原料,采用原料—分拣—破碎—清洗—甩干—热熔—挤出—拉丝—冷却—切粒—包装—成品的工艺生产;主要购置破碎机2台、传输机2台、绞龙4套、拉线机2台、切粒机4台,挤出机2台,洗料用甩干机2台,注塑机4台。项目生产中塑料原料不分解,不挥发,无有毒、有害气体产生,各种废水经处理后可重复循环使用。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7年07月2018年01月
        四、 总 投 资:12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12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
备案机关盖章

2017年07月20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主办:邓州市发改委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联系电话:0377-60909222 email:dzfgwbgs@163.com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26 09: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