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联系电话:0377--62757328 email:dzszrghj@126.com
单位名称: | ||||
项目名称: |
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大庄棚户区 |
用地面积:(㎡) |
83802.9 | |
项目地点: |
穰邓大道南侧、平安大道西侧 |
四至范围: |
见用地红线图 | |
地块编号: |
Ⅰ |
Ⅱ |
Ⅲ |
Ⅳ |
地块面积:(㎡) |
83802.9 |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R2) |
|||
地上建筑高度:(m) |
≤80 |
|||
地下开发深度:(m) |
≤10 |
|||
容积率: |
≥1.0,≤2.1 |
|||
建筑密度:(%) |
≤25.2% |
|||
绿地率:(%) |
≥35.2% |
|||
主要出入口方位: |
避开禁止开口段 |
|||
建筑退让及间距: |
1、建筑退让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行业相关专业要求、邓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及邓政文〔2013〕23号《邓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物(构筑物)退让道路红线的有关规定》执行; 2、建筑间距应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执行。 | |||
其他规划要求: |
1、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应符合《邓州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一致; 2、配套服务设施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的要求执行,并在地块内配建对应规模的幼儿园、公厕及垃圾收集点等公共服务设施; 3、停车泊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行业相关专业要求执行; 4、电力、电讯、环卫、消防、抗震、环保、给排水等市政有关设施事项及地下空间建设应遵循国家相关规范及邓州市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 | |||
备注: |
1、本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作为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的依据; 2、本条件有效期至2022年8月1日。 |
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日
主办: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联系电话:0377--62757328 email:dzszrgh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