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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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更好地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邓州市穰邓大道东段10号
联系电话:0377一62192125
传真号码:0377一62196638
通讯地址:邓州市穰邓大道东段10号
邮政编码:474150
电子信箱:gtjgzxx@163.com
二、目录编排
(一)项目分类。分为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
(二)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三)公开类别。公开形式是指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四)责任部门。负责公开内容的责任单位。
(五)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三、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内容
主要有以下信息:
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其内设科室、下属二级单位主要职责;
②国家及上级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
③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公告、公示;
⑥依法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2、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网址为:/dzzrzyghj/xw/yfbf/B770101index_1.htm、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并以本局的门户网站为主动公开信息的“第一平台”。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局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1、提出申请
填写《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②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2、申请的办理
①登记审查。本局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办理答复。本局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局长、局长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局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③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室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377-62309177。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019年4月23日
点击下载: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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