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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集镇农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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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03-22 作者:
zjzrmz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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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中心
1、依法行使政府对农业工作的管理职能,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2、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农业生产及经营活动。行政执法农业生产建设,畜牧生产建设及林业生产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及农机使用管理 中的违规和破坏行为。监督农业执法部门,实行规范化管理。
3、制定农业生产长远规划,指导农业各项生产进度。
4、指导协调农业技术推广站、水利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及农机站工作。
5、对各村土地、山林、鱼塘的发包,三茺拍卖实施监督。严格审查各类承包合同,避免集体利益损失。
6、计划组织协调产业化示范区建设,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育培养专业化生产典型,申请专项基金。为示范区提供信息、技术指导等工作。推广农业实用技术。
7、认真做好农村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来人来信等上访工作,帮助处理农村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
8、按季节安排好农业生产,抗旱、抗汛、秋收、征购粮食、秋翻地及冬季进行科普之冬活动。
9、认真完成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下达的农业、林业生产任务,各种统计报表。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农业发展任务及其它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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