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54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情况的通告
近期,在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邓州市鑫鑫万客隆百货超市经营的不合格桔子
(一)邓州市鑫鑫万客隆百货超市经营的不合格桔子的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实测值为0.34,标准指标为≤0.2。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店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积极配合,如实说明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之规定,我局对该店免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邓市监免罚〔2023〕010918号)。同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该店收到不合格报告书后立即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原因分析排查。保证今后要严把进货关,索要供货商资质、购进单据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履行查验义务,杜绝销售不合格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