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第50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情况的通告
近期,在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邓州市星光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不合格绿豆芽
(一)邓州市星光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不合格绿豆芽的6-苄基腺嘌呤(6-BA)的实测值为14.6,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海瑞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公司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积极配合,如实说明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之规定,我局对该公司免于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邓市监免罚【2023】0109020号)。同时对该批次绿豆芽生产厂家邓州市渝禾豆制品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邓监罚决【2023】381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该公司收到不合格报告书后立即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原因分析排查。保证今后要严把进货关,索要供货商资质、购进单据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履行查验义务,杜绝销售不合格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