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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
二、申请条件
1、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编制拟建涉水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2、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或建设项目办理核准手续前,提交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
3、属市级审批权限范围。
三、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审查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建设项目涉及防洪部分的工程建设方案(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图;
3、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4、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5、涉及防洪工程及设施有关补救措施的协议、文件。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勘查→决定→送达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邓州市防汛抗旱办公室 电话:62121338
邓州市水利局河道管理所 电话:6605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