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邓州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方式公示如下:
一、监督投诉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举报投诉。
二、非受理范围事项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监督投诉方式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2:00,15:00-18:00(夏季);
8:00-12:00,14:30-17:30(冬季)。
监督电话:0377-62166687
电子信箱:dzssfjfzk@163.com
四、监督投诉须知
(一)我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监督行为不受打击报复。
(二)举报人应说明投诉对象、发生时间、存在的具体问题等事项,并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在受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
(三)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