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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7〕105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作者: 邓州市政府办     点 击 数:        更新时间: 2017-09-29 09:20       来源单位:  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邓政办〔2017105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

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险)涉及群体庞大、覆盖面广泛、社会影响深远。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两险征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地税发〔2017113号)工作要求,现将征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两险征缴管理,方便缴费人,规范征缴行为,优化职能配置,降低行政成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乡镇主体、部门配合、村级参与两险征缴体系,实行两险统征。最大限度提升参保率,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社会基本保障。

二、征收范围和标准

(一)征收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59周岁,本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包括:1.农村居民;2.城镇非从业居民;3.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征收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7年度):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16个档次,缴费人可自行选择一档定额缴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度):根据豫人社〔201747号文件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150元。

三、征收方式及时间安排

根据省政府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要求,自20171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按照河南省地税局对两险征缴工作指导意见,对原来两个相互独立的征缴体系进行融合归并,实行城乡居民两险统一征收,采取集中征缴与自行缴费相结合的方式。

(一)集中征缴。对本地常驻居民,主要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征缴。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村级(行政村或社区)参与、强化考核的居民两险征缴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以下简称:各乡镇(街区))在规定的征缴时间内,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居民两险实行集中统一征缴。

(二)自行缴费。对于外出务工等长期不在本地居住,不能实现集中征收的,缴费人可采取以下方式缴纳:1.携带身份证件到市地税纳税服务分局(市区雷锋路办税大厅)申报缴纳;2.携带身份证件到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或中原银行缴费;3.通过河南地税”APP手机终端缴费(流程见附件1)。

2017年集中缴费期限自920日至1031日。

四、征缴流程

乡镇(街区)从各村(社区)两委中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一名社保协管员,具体负责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采集、社保费上门征缴、费款解缴、缴费信息公布、社保费宣传等工作。

(一)缴费登记。各村(社区)社保协管员携带村(社区)支书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到辖区地税分局,以村(社区)的名义办理缴费登记,领取《邓州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现金收据》。(各辖区地税分局联系人名单见附件3

(二)收款报解。各乡镇(街区)人社所在系统中打印出上年征收底册,提供给各村(社区)社保协管员对照征收、登记缴费信息,并结合实际进行增删。上年医保征收数据在卫生部门的,卫生部门要与人社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纸质报表及电子数据的传递。社保协管员收取保费,向缴费人开具《邓州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现金收据》,加盖收款单位印章,并必须按日将保费缴入农商银行各乡镇网点地税待报解账户,备注清楚险种及缴款单位,留存银行进账单回执联。

(三)整理开票。各村(社区)社保协管员收齐保费后,完善征收底册,确保姓名、社保编码、身份证号、缴费金额、缴费年度等信息准确无误,提交乡镇(街区)人社所进行审核。乡镇(街区)人社所将核对后的征收底册整理,形成《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登记统计表》(见附件2)纸质报表及电子表格,反馈给社保协管员。纸质报表需社保协管员、人社所经办人员签字,加盖村(社区)及人社所印章。社保协管员向辖区地税分局申报开票,报送《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登记统计表》纸质报表及电子表格、银行进账单回执联。地税分局核对后,对电子表格生成模板导入系统,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具缴费凭证。地税分局将导入成功的《城乡居民缴费登记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受理章后,分别反馈给所辖的乡镇(街区)和各村(社区)社保协管员。

(四)缴费公示。两险征缴结束后,社保协管员负责在本村(社区)公示已缴费名单,接受缴费人的监督。如缴费人需要开具地税缴费凭证的,依据社保协管员开具的《邓州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现金收据》,携带身份证件,到辖区地税分局申请开具。

(五)信息传递。费款征缴入库后,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分局统一将系统中导出的居民两险缴费明细,定期传递给人社部门,作为人社部门记账依据,确保缴费人依法享受待遇。

五、领导机构及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保证2017两险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2017两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贺迎任组长,财政、人社、卫计、民政、残联、地税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由地税局局长曾昭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两险征缴的各项协调工作。各乡镇(街区)要参照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主管副职及经办部门和人员,加强对两险征收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一把手要亲自督导,确保征缴工作按时完成。

(二)大力宣传发动

两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 两险征缴的目的及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城乡广大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力争覆盖面达到100%

(三)加强部门协作

两险征缴工作涉及基层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和健康保障,人员众多,而且涉及面广,各乡镇(街区)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乡镇(街区)是做好两险征缴工作的主体,对两险征缴工作成效起决定性作用,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两险征缴工作的协调、督导和监管。地税部门要做好征缴政策宣传、缴费服务、数据传递等工作。人社部门要做好参保登记、数据交换、信息审核、登账发放等工作。卫计委要督导基层卫生部门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财政、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要协同做好特殊群体保费征缴工作,落实政府在两险领域的补助政策,确保五保、低保、1-2级伤残等人员及时参保。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原银行要认真做好自行缴费人员社保费代征工作。

(四)强化奖励考核

各乡镇(街区)要加强对两险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选好、用好、督导好村(社区)社保协管员,充分发挥好他们人熟底清、群众信任的优势,同时做好日常工作监督考核。为确保征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政府明确2017年征缴目标,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定期通报工作进度。

市政府按照参保缴费人数,给予各乡镇(街区)工作经费补助,对基层两险征缴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1031日前目标征收率完成100%(含100%)以上的,按照参保缴费人数,每人补助1元;对目标征收率完成95%(含95%—100%的,按照参保缴费人数,每人补助0.5元;对目标征收率完成95%以下的不予补助。

要多渠道广开监督之门,主动公开征缴信息,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贯彻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工作不负责任的,或在工作中出现乱收费、滞留挪用社保费款等,一律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依纪给予严厉惩处,确保居民两险征缴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费款安全、保障有力,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利益,切实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附件:1河南地税手机APP“两险缴费流程

2.地税部门缴费服务联系人名单

2017915

附件1

河南地税手机APP“两险缴费流程

一、应用下载

通过手机百度等搜索河南地税APP”,或扫描地税部门提供的二维码,下载安装河南地税手机APP

二、用户注册

打开应用,进入系统,点击我的。进入我的页面,点击请登录。若无账号,请先注册,点击注册账号。进入注册页面,依次输入有效手机号、验证码、密码,点击注册。提示注册成功,此时可进行实名认证。

特别提醒:手机号码必须是当前使用的号码,以便能受到验证码,确保手机在自己的可掌控范围内。

三、实名认证

正确填入使用者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要与身份证信息一致。系统会自动验证输入的信息,若输入格式错误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输入银行卡信息。地税系统通过银联验证用户提供的身份证、姓名、银行卡及银行预留手机信息是否正确,若输入错误或者与银联验证不一致,将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阅读实名认证相关协议,并勾选。否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点击下一步,地税系统向银行预留手机号发送一个验证码。验证通过以后完成实名认证。向银行预留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是为了确保您的信息不被冒用。

四、缴费流程

1.险种选择。城乡居民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种险种。选择需要交纳的保险类型,进入缴费档次选择页面。

2.选择缴费档次。进入缴费档次页面,选择缴费档次,点击缴费按钮。

3.支付。点击缴费后进入支付页面,选择缴费方式进行缴款。


附件2

地税部门缴费服务联系一览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地税服务部门

服务联系人

移动电话

办电

1

古城

第二税务分局

王秀亚

13803879126

60271119

2

花洲

3

湍河

第三税务分局

陈伟

13838725998

62163336

4

张楼

第四税务分局

王晓辉

13937791797

60271228

5

夏集

6

穰东

第五税务分局

房云飞

13598258186

60271192

7

白牛

8

汲滩

张振旭

13503770769

60271211

9

腰店

10

构林

第六税务分局

绳万芳

15837755888

60271202

11

龙堰

12

都司

13

桑庄

李小伟

13838701522

60271237

14

刘集

15

杨营

16

孟楼

第七税务分局

李祖光

15938851938

60271266

17

林扒

18

陶营

19

彭桥

第八税务分局

丁克厦

13503770882

60271286

20

杏山

21

高集

22

文渠

第九税务分局

魏红

13838787320

60271296

23

九龙

24

裴营

时辉

13937713782

60271178

25

张村

第十税务分局

刘权

13598253178

60271273

26

十林

27

罗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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