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统一领导,责任明确、反应快速、高效有序的信访稳定工作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各村各部门对信访稳定工作应急处置能力,维护邓州市社会大局稳定,为农民的生产生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部门职责
1、各村负责本村的信访稳定工作,要制定本村的工作预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重点人员建立台账,一人一案,一案一策,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坚持把人员控制在基层。
2、群工站:发挥好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在镇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区信访稳定工作的协调和指挥,做好正常的信访业务工作。
3、民政所:负责复退军人的信访稳定工作。
4、中心校:负责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5、财政所:负责群众经济补偿方面的稳定工作。
6、农业中心:负责林业方面的信访稳定工作(包括移民方面的问题)。
7、村镇中心:负责村镇房屋建设引发的信访问题。
8、国土资源所:负责处理土地征用和土地纠纷引发的信访问题。
9、各村包村领导负责协调处理所包村信访工作。
二、工作运行机制
1、建立领导指挥体系。镇党委、政府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纪检书记为副组长,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成员的领导指挥体系,负责指挥全镇的信访稳定工作。
2、完善信访信息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都要明确信访信息报告人员,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要在每天下午3点前将各自的信访稳定情况,包括每天信访情况、潜在的重大不安定因素等报镇群工站(电话:62869203),发现有越级上访情况要随时上报。
3、落实现场处置三线联运机制,凡发生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的,属于那个村、那个部门的问题要配合信访办做好劝阻工作,上访群众走到哪里,包案单位的领导要跟踪到哪里。力争将上访人员和重点人群劝阻控制在当地;发现情况,及时劝阻报告。
三、责任追究
1、责任单位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越级上访的,要追究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2、因漏报、迟报、瞒报信访信息,造成上三级越级上访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造成越级集体上访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