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广大群众,邓州市城管局郑重向全市人民作出以下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管理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时限、处罚标准、处理结果等有关内容,提供城管政策咨询。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群众或企业通过电话、来信、来访投诉的问题迅速受理,能够当场办理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对需要调查取证、立案查处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反馈情况。对于情况复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及时间办理。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根据申请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按执法程序办事,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四、推行优质服务。全力为广大市民、经营业主和招商引进企业提供环境卫生和市容管理服务,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服务对象,使用文明用语。
六、执法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廉洁自律,严禁以权谋私,严禁“吃、拿、卡、要”。
七、凡我局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待岗辞退等处理。
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不履行承诺的,欢迎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投诉电话:0377—62307876